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效能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
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效能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
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效能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四川新闻网-首屏新闻记者 刘文君 摄影(shèyǐng)报道
6月4日下午,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《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(tiáolì)》(以(yǐ)下简称《条例》)执法检查动员会,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,以实际行动保障《条例》全面有效(yǒuxiào)实施。
《四川省河湖(héhú)长制条例》执法检查动员会
会议强调,四川作为(zuòwéi)长江上游重要(zhòngyào)水源涵养地、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,在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和发展大局中(zhōng)占据重要地位。开展执法检查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期盼的现实所需。
会议通报(tōngbào),自2022年3月1日《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》施行以来,全省已建立健全行政区域(xíngzhèngqūyù)与河湖流域(liúyù)管理相结合(xiāngjiéhé)的河湖长制体系,设立省、市(shì)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河湖长4.8万余名,实现各类水域全覆盖。目前,全省2.7万个村(社区)已全面推广基层河湖管护“解放模式”,建立1870条河湖健康(jiànkāng)档案,编制“一河(湖)一策”管理保护方案7025册。
省级持续开展“四不两直”暗访(ànfǎng),累计(lěijì)发现水污染防治等8方面479个问题,已(yǐ)整改完成476个;清理整治河湖库“四乱”问题1.6万个,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3.1万个;落实(luòshí)长江“十年禁渔”,查办涉渔违法案件1.2万件。
随后,会议明确部署了本次执法检查的工作(gōngzuò)重点。
会议指出,执法检查将(jiāng)严格对照《条例》规定,检查各级河湖(héhú)长是否(shìfǒu)切实履行组织领导、巡查督导职责;考核问责机制是否健全,是否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,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规进行(jìnxíng)责任追究。
检查内容还将围绕水(shuǐ)资源保护、水域岸线管控、水污染防治(fángzhì)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修复及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重点工作,全方位(quánfāngwèi)排查《条例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并对(duì)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和分析,找准症结。
会议强调,要注重收集(shōují)和总结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特别是在推动基层河湖长更好地履职尽责、健全乡村河湖管护长效机制、拓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、完善(wánshàn)配套政策和支持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,为(wèi)完善相关立法(lìfǎ)和有关工作提供有益参考。
同时,执法检查需立足法律体系的整体性,以(yǐ)系统思维推动法治衔接(xiánjiē)工作,进一步提升河湖(héhú)治理的法治化、规范化水平,维护河湖生态环境长治久安。
据悉,本次执法检查将赴内江、泸州、绵阳、阿坝、资阳和甘孜(gānzī)6市(州)开展(kāizhǎn)实地(shídì)检查,并委托其余15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。
四川新闻网-首屏新闻记者 刘文君 摄影(shèyǐng)报道
6月4日下午,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《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(tiáolì)》(以(yǐ)下简称《条例》)执法检查动员会,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,以实际行动保障《条例》全面有效(yǒuxiào)实施。
《四川省河湖(héhú)长制条例》执法检查动员会
会议强调,四川作为(zuòwéi)长江上游重要(zhòngyào)水源涵养地、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,在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和发展大局中(zhōng)占据重要地位。开展执法检查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期盼的现实所需。
会议通报(tōngbào),自2022年3月1日《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》施行以来,全省已建立健全行政区域(xíngzhèngqūyù)与河湖流域(liúyù)管理相结合(xiāngjiéhé)的河湖长制体系,设立省、市(shì)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河湖长4.8万余名,实现各类水域全覆盖。目前,全省2.7万个村(社区)已全面推广基层河湖管护“解放模式”,建立1870条河湖健康(jiànkāng)档案,编制“一河(湖)一策”管理保护方案7025册。
省级持续开展“四不两直”暗访(ànfǎng),累计(lěijì)发现水污染防治等8方面479个问题,已(yǐ)整改完成476个;清理整治河湖库“四乱”问题1.6万个,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3.1万个;落实(luòshí)长江“十年禁渔”,查办涉渔违法案件1.2万件。
随后,会议明确部署了本次执法检查的工作(gōngzuò)重点。
会议指出,执法检查将(jiāng)严格对照《条例》规定,检查各级河湖(héhú)长是否(shìfǒu)切实履行组织领导、巡查督导职责;考核问责机制是否健全,是否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,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规进行(jìnxíng)责任追究。
检查内容还将围绕水(shuǐ)资源保护、水域岸线管控、水污染防治(fángzhì)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修复及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重点工作,全方位(quánfāngwèi)排查《条例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并对(duì)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和分析,找准症结。
会议强调,要注重收集(shōují)和总结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特别是在推动基层河湖长更好地履职尽责、健全乡村河湖管护长效机制、拓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、完善(wánshàn)配套政策和支持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,为(wèi)完善相关立法(lìfǎ)和有关工作提供有益参考。
同时,执法检查需立足法律体系的整体性,以(yǐ)系统思维推动法治衔接(xiánjiē)工作,进一步提升河湖(héhú)治理的法治化、规范化水平,维护河湖生态环境长治久安。
据悉,本次执法检查将赴内江、泸州、绵阳、阿坝、资阳和甘孜(gānzī)6市(州)开展(kāizhǎn)实地(shídì)检查,并委托其余15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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